关于动态开展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6-30

浏览量: 931

粤价协2021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9]64号),自2019年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动态管理制度,每季度确认一批信用评价结果。现将2021年中价协信用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注册地点在广东省区域内且注册登记一年以上从事工程造价咨询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

注:申报单位为中价协会员单位由中价协公示评价结果,非中价协会员的将由省协会公示评价结果。

二、工作安排

自愿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请各参评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15日前在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企业申报前请熟读本通知的附件和系统操作手册)。

首次申请企业需在系统进行“单位预申请”,待协会资格核验后,再登录系统“申报评价”填写申报信息。非首次申请企业可直接用原来的账户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信息。

请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打印申请书、填写附件三进行赋分,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申请书及附件三报送至省工程造价协会秘书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402室),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信用评价评价工作本着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企业诚信监督机制,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评价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企业承诺,各类证明材料无需上报,但需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二)本次申报由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会员服务系统等做支撑,相关数据自动导入。如提取不到信息,核对各系统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是否一致(包括字母大小写等)。

(三)评价标准中“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可暂用原造价员代替。

(四)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有效期一般为取得或认定日期后三年。在评价期存在不良行为的,以处罚时间在评价期内为准。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提及的“上一年度”:除经营能力数据及企业纳税等级信息外,均为企业申报日期前12个月。良好行为填写期限为企业申报日期前36个月

(六)企业取得信用等级后,中价协会员单位可随时登陆中价协信用评价系统打印信用等级证明或更新相关资料。信用评价机构定期调整企业评价分值和相应信用等级。

(七)已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处理:

1.原有信用等级本季度末未到期的企业,可暂不参与本季度信用评价工作,有希望升级的,可以申请参加。

2.已申领信用等级评价企业,建议到期日所在季度再提前1-2个季度申请信用评价。

3.企业名称变更可在系统线上办理变更,如需换证书可在系统审核通过后将旧版证书寄回中价协予以更换。

4.企业出现分立、合并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申请评价。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蔡小姐

联系电话:020-83369292

QQ信用评价交流群:134857524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402室


附件:

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19]64号)

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中价协[2020]66号)

  三. 广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附表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21年3月3日  




  • 评论列表


logo.png



广东远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Guangdong Yuansheng Engineering Consulting Co., Ltd 

联系: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366号鸿景园

服务热线:020-38392316

品牌顾问:020-38392316

Q Q:602151708

友情链接:广东工程资讯网 广东建设信息网 工程造价信息网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东造价信息网 广东建设委员会 

版权所有 © 广东远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13077218号